入寺须知

当前位置 :网站首页 > 入寺须知
寺院为三宝之所在,是僧人修学、住持、弘扬佛法之清净处,也是在家佛弟子修慧积福之依处。为维护道场的清净庄严,保证寺院佛教活动正常进行,避免来寺大众误犯过失,错造因果。本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秉持佛制戒律,特制订以下注意事项,望来寺大众自觉遵行。
一、爱国爱教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寺院清规戒律。
二、不得在寺内随意谈论国家时事、政事,说四众过及其它俗事是非。不得在寺院范围内(包括山门外)进行一切迷信活动(如算卦、看相、烧纸钱等)及法轮功等邪教活动。
三、进寺之前先要端正衣冠,收摄身心。不得穿着暴露,袒胸露背,以免亵渎三宝。
四、入寺门后,不宜中央直行,进退俱当顺着个人的左臂边行走。先至大殿礼佛,再到各殿堂礼拜,而后参观或办理事情。如欲会见住持、法师等,应在客堂等候。路遇僧人时,要肃立道旁合掌问讯,不与之抢道先行。
五、不带荤食入寺院,不边走边吃,不得高声喧哗,嬉笑打闹,不得吸烟、喝酒、赌博、随地涕唾、乱扔杂物。
六、尊重寺院的规矩,勿随意进出;若欲巡礼各处,得请法师或职事人员带领。应注意标语及告示,并确实遵守。不可进入僧人寮房。
七、为杜绝消防及安全隐患,须听从寺院常住安排,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香、结缘法物、听法、过斋等。不得携带及燃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。不得带宠物入寺。
八、不得在寺院管理范围内放牧、猎捕。寺中一切物品,皆为十方信施供养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取用破坏,乃至一花一草一木,亦不得任意攀折,免遭因果。
九、使用常住物,应节约爱惜,不可任意浪费或侵损。借用常住物,用毕应立即归还原处,并放置整齐。
十、如需休息,应至适当场所,勿在殿堂、佛像前或大庭广众前躺卧。如在寺院挂单,言语谈论以低声为宜,举止行动以轻静最上,并应遵守寺院作息规矩及公住规约。
十一、车辆进入寺院时应按常住要求停放。不得随意停置,妨碍交通。
十二、入寺信众所有供养交寺院常住统一安排。